福建省出台十条措施,加强茶产业职业技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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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十条措施,加强茶产业职业技能提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做好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这篇大文章,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茶产业职业技能提升十条措施》,进一步促进茶产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助力乡村振兴。

十条措施如下:

一、挖掘特色文化资源

鼓励各地探索挖掘本地特色茶文化,依托具备茶文化资源优势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院校等,建设茶文化实践、研学基地,传播茶文化,面向省内外茶文化爱好者开展各类茶文化推广、体验活动。

二、开展全产业链培训

支持各地组织开展茶艺师、评茶员、茶叶加工工等茶产业相关职业(工种)培训,开展茶叶制作、审评、茶艺、新茶饮、品控等茶产业相关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加大革命老区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茶产业相关职业(工种)培训力度。创新茶产业培训方式,推广应用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扩大培训覆盖面和规模。支持各地开展种养、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培训,打造茶产业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推行茶产业高端培训项目,探索跨县域开展茶产业从业人员培训,方便茶产业从业人员就近就地参加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茶产业从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范围,提升创业能力,培训合格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助。

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积极引导有条件的职业培训学校按规定增设茶产业相关职业(工种)培训。主要产茶区人社部门应主动向社会公布具有开展茶产业相关职业(工种)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学校名单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茶产业规模以上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经农业农村部门确定的重点茶产业企业可根据本企业需要,自主确定培训方案和考核方式,对本企业职工针对性开展“一企一品”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对于茶产业企业直接组织职工培训并承担培训成本的,应将培训补贴资金按规定直补企业。

四、推动师资队伍建设

鼓励相关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职院校(含技工院校)举办与茶产业相关师资培训,进一步提升师资队伍素质。支持茶产业工匠授艺,将身怀绝技的茶产业工匠,经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人社部门推荐,按程序筛选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师资范围,供培训单位选择使用。

五、加强技能竞赛组织

支持各地茶产业协会、企业承办全国、省级茶产业职业技能竞赛。充分发挥福建茶产业的特色优势,着力挖掘和培养茶产业高技能人才积极参加全国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可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并按规定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六、加大平台建设力度

支持茶产业企事业单位和开设茶产业相关专业的院校建设省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各设区市对被确定为省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及时给予建设资金支持和业务指导,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作用。

七、深化职业技能评价

支持茶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各大院校、茶产业协会等单位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推动茶产业职业技能评价。支持各地申报开发与茶产业相关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增强茶产业技艺传承创新。鼓励茶产业规模以上企业设立“首席技师”岗位,被认定为企业首席技师、工艺师、企业岗位能手、企业技术标兵等称号的,优先纳入当地各类高技能人才项目遴选范围。

八、引导院校建设专业

积极引导技工院校开设茶产业相关专业,鼓励技工院校与茶产业企业合作,通过“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形式,开展茶产业相关职业(工种)技能人才的培养。

九、推进职业发展贯通

支持在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茶产业高技能人才参加制茶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支持在我省从事茶叶生产、加工等工作,且具备相关条件要求的制茶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制茶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并鼓励参加茶产业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

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各地要加大茶产业职业技能提升资金支持力度,在符合政策规定基础上,整合培训资金和项目,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资金效能。茶产业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结合实际提高用于一线职工培训的比例。各地要积极推动茶产业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开展自主培训与享受政策开展补贴性培训的有机衔接,探索完善相关机制。

各地人社、农业农村部门应高度重视茶产业职业技能提升工作,按职责分工推进相关工作,将其作为推动本地乡村技能人才振兴的重要任务。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上述措施,加强特色农业富民产业职业技能提升,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来源:中农促茶产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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